周宁女子六次潜入同一户盗窃 获刑6个月

12.07.2014  18:44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徐妙仙) 户主前脚刚出门,她就进了户主家,一年多时间,她采取同样方式6次潜入同一家盗窃。近日,周宁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叶某玉依法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3月的一天,家住周宁县狮城镇端源村某路的连某,前脚刚踏出家门,在他家附近守候良久的叶某玉觉得机会来了。第一次行窃的叶某玉蹑手蹑脚地进入连某家后,盗得现金数百元。首次尝到了甜头,叶某玉胆子变大。随后叶某玉又以同样方式多次潜入连某家中盗窃,直至2014年1月18日中午,叶某玉跑到连某家中三楼盗窃时被当场控制并报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1987年出生的叶某玉(周宁人),无正当职业,长期以偷盗为生,外号“女贼”。从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叶某玉先后6次潜入连某家中盗窃财物计1300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叶某玉曾使用相同手段,先后2次潜入周宁县狮城镇端源村洋中路被害人叶某家中,第一次盗得现金360余元,第二次潜入被害人叶某二楼房间,盗得现金160余元,准备逃离场时被被害人叶某发现,当场退还160余元。由于被害人叶某没有报警告发,叶某玉该次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共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66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连某谅解,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