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综述
2012年8月省政府确定在我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过紧张筹备,2013年6月1日市县两级政府同时启动,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近1年来,我们经过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改进和创新,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初见成效,较好地实现了试点工作的初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支持。 据统计,2013年6月1日我市启动行政复议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共收到复议案件986件,同比上升545件,升幅为55.3%。其中市本级办理复议案件175件,同比上升102件,升幅58.3%。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把关的复议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实现了“0”败诉。具体表现有以下特点: (一)复议案件受理数量创历史新高。与法院同期相比,是法院一审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2倍。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选择行政复议这一法律途径解决行政争议问题,其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二)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的复议案件被起诉率和行政机关败诉率明显下降。在已审结的48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263件,被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59件。与之相比,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225件,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0件。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政治上维护大局,法律上无懈可击,维护了群众权益合法合理,推进依法行政循序渐进,基本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 (三)通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比例明显增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复议委员会始终将调解与和解作为解决问题的“首选”,着力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平衡利益,“钝化”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试点启动以来,共收到复议申请986件,直接作出复议决定的585件,40.6%的行政争议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调解和协调方式被有效化解在初发阶段和案件审理过程中。 (四)创新体制机制复议公信力明显提高。复议委员会的设立较好地解决了部门复议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引入专家学者等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从审理机制上努力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各种不利因素,实现了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对实体正义的最大保障,使民主、科学和依法决策落到实处,树立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感。行政复议改革使政府行政复议公信力明显增强,公众对行政复议这项法律制度更加认可和信赖。 行政复议试点工作是一项繁重的依法行政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怎样才能实现该项工作的平稳启动和不断创新与提高,我们的体会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是前提。省政府确定在我市开展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的通知下达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试点工作怎样启动,如何推进,包括机构、人员、经费等相关问题均进行了认真研究。二是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法制、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试点启动、实施、创新、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三是出台了《周口市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开展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等都作了明确的阐述和要求。四是市政府专门召开了行政复议试点工作启动大会,主管市长出席会议并亲自作动员报告。同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多种形式,对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有关规定,以及行政复议制度“便民、利民、为民”的优势和特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社会公众了解行政复议工作,自觉运用行政复议这一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二)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是基础。一是在原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调了人员,添置了设备,预算了经费,确保了行政复议机构有足够的能力完成试点启动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调查、听证和审理任务。并明确了行政复议机构的功能定位,机构职责更加独立,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便捷。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群众来访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以及办案流程,配套制定了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负责制、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公开审理程序、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初步形成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是关键。一是为保证复议试点工作的规范推进,我市结合自身复议工作实际,客观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大胆创新,市县两级同时实行行政复议工作“五统一”模式,即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立案方式、统一审理机关、统一决定执行、统一案卷装订。以此强化政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学习枫桥经验。将日常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小事不出县,大事不出市,行政争议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市县两级复议机关,力争将行政争议,通过调解为主的多元化案件审理方式化解在行政争议发生的第一线。以“情法融合,服务为先”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案件,新情况,新问题。不仅要发动群众,更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从你说我听重审理,到以人为本重服务,从打感情牌,到情法融合。将工作重心从政府自我纠错向服务群众转移。探索一套新的化解行政纠纷的新路子。 (四)监督指导、严格考核是保障。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十分重视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把试点工作运行情况按季度报送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此外下发了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督导办法,将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并增大了考核所占的比分权重,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开展。 回顾近1年来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以及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把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