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情侣摩托车上吵架 女友负气跳车摔成偏瘫
28.09.2015 10:51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4月21日晚20时40分左右,男方戴某某飞骑摩托车去接女方邱某某,路上发生争执,男方称女方因生气坚持要跳车,男方未停车,最后女方头部着地,失去意识,经多次住院治疗及司法鉴定为重型颅脑外伤致左侧偏瘫,伤残等级为“交通”四级。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谁应当为本起事故承担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男方戴某某在驾车搭载女方邱某某的过程中,未戴安全头盔,且属于无证驾驶,在女方要求停车的过程中怄气未予停车,只是减速,存在过错,因此应当对受害人的损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原告邱某某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坚持跳车,对自己的受伤亦存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应由男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女方自己承担30%的责任。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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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5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