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银行两90后女职员网购考卷作弊 获缓刑8个月
原标题:网购考卷作弊 两90后获缓刑
检察官:成人考试试卷属绝密级国家秘密,触碰不得
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真坚 满荣)两名在银行工作的90后女子,想考专升本,为图轻松方便,竟然托同学从互联网上购买试题和答案。8月27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两人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网购试卷考场作弊,被发现
2013年,洪某、林某均参加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4月间,洪某从同学林某某(已判刑,由福州法院审理)那得知在互联网上可以购买到自学考试的试题和答案,遂委托林某某从网上购买自学考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的考试试题和答案。林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也一同购买。
2013年4月21日7时30分,林某某将从网上购到的试题和答案通过QQ传送给洪某、林某。
当日9时30分许,洪某、林某两人在漳州市第五中学考场参加自学考试时,将非法获取的试题和答案带入考场,在作弊时被监考人员发现。后公安人员从两人的手机下载打印出上述“经管类”试题和答案。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获缓刑
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核查,上述非法获取的试题与全国自学考试科目的试卷题目及内容确认一致;经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密级鉴定,上述非法获取的试题内容与真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的同名试卷内容一致,该内容为绝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试卷启用之前。
法院审理认为,洪某、林某伙同他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洪某、林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洪某、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考试作弊被究刑责,不多见
对此,相关检察官表示,两名银行职员一念之差,自毁前程,也许是她们的幼稚,但更多的是法律知识的缺失。不少人认为,自己只是买考卷,不是卖考卷,即使被查到也不算违法。殊不知,成人考试的试卷同样属绝密级国家秘密,谁触及法律红线,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表示,虽然在考试作弊的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很少,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即使她们购买答案是自己使用,没有用于牟利,社会危害性较小,但还是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以“买”的方式获取国家秘密的可以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