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 服务期限为2年

18.04.2019  09:51

  省民政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确2019年全省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此次招募对象为2019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通知明确,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159元。同时,由服务所在县(市、区)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按照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此外,在事业单位招聘以及考研等,均可加分或优先录取。(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