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7年75名落马高官:26名获刑者仅1人未涉贪腐

10.09.2014  10:41

  □25名获刑官员非法所得

今年2月到8月,短短半年间,能源大省山西7名省部级高官相继落马。对于这些官员违纪违法的具体情形,目前虽无官方正式通报,但从媒体披露的大量信息来看,山西官场“地震”背后,官商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因素。其实不仅在山西,在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落马官员中,这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京华时报记者盘点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以上高官数据资料,发现其中官商勾结收受贿赂所占比例相当之高。在已经判决或进入司法程序的48名落马官员中,仅有一人未涉贪腐。银行贷款、工程业务承揽、项目审批、用地规划等均为案件高发领域。

京华时报记者黄海蕾

□数据分析

受贿官员中官商勾结占100%

据京华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至今,全国至少已有75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其中26人已被判刑,2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19人尚未进入司法程序。在此之外,先后有文化部党组原书记于幼军、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孙淑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元、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原常务副组长付晓光(副省级待遇)、江西省委原常委赵智勇、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等8人,因严重违纪被撤职免职甚至降级处理,在接受党纪处分之后未被移送司法机关。

京华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26名已被判刑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中,除上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未涉贪腐(系玩忽职守罪),其余25人全部涉及受贿罪。

记者注意到,受贿来源主要有两种,首先是通过官商勾结来钱,即官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商人牟取利益后受贿。法院判决结果显示,京华时报记者统计的25名因受贿被判刑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中,通过此种方式受贿的比例为100%。另一种受贿方式是卖官鬻爵,帮助他人晋职,这种情形所占比例约为一半。

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显示,22名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但尚未判决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中,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的比例为100%,副部级、正部级无一漏网,官拜副国级的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也是栽在钱上。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