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法院悉心帮教第19名失足少年犯考上重点大学
18.09.2014 16:32
本文来源: 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沿海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庄, 2008年10月出于哥们义气盲目跟从他人,参与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犯罪,案发后深感后悔。法官审理中考虑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城厢法院法官与教育部门、学校联系,使其顺利返校复读。
此后,在少年庭法官与学校领导、班主任、优秀学生及其家长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联动帮教,2011年小庄中考成绩达到了省级一级达标校录取分数线。但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其为“四年生”,应被扣减30分,降档次录取。该院遂报请市法院与市教育局协调,并书面建议教育部门对失足少年犯一视同仁对待,纠正鄙视性条款,使小庄终被莆田一重点中学高中部录取入学,学习成绩稳居前列,今年顺利考取了海南大学。
这是城厢法院所帮教的第19名少年犯悔过自新、发奋努力考上高等院校的。近年来,该院审判的少年犯中还有248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习、3人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2人成为国家级运动员、569人继续学艺就业。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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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4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