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检查

21.09.2019  11:4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和关于传统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重要指示精神,16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漳州、泉州、宁德开展《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春美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三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情况,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情况汇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检查组要求,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做好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抓紧制定政府规章,细化完善保护和管理方面的配套政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增强保护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大传统文化的守护和传承力度,认真做好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及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等普查和申报工作,重视民间工匠的培养,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世界遗产大会、申遗等,做好古镇古村和历史街区的功能提升、环境优化和活化利用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和外来资本参与保护,营造保护氛围,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实现人和历史建筑的和谐共处。(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