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厦门查处5名厅级干部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2件

26.01.2015  11:10

  2014年,厦门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去年,厦门先后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市委和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和涉及市管以上干部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指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单位和干部的教育引导,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工作中,推动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

  去年以来,厦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全年立案242件,同比上升11%;查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27起,其中厅级干部5人;查处7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44名干部进行函询,对226名干部和国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发出22份书面建议函,并搭建起“监督在线”“鹭岛清风网站”等公开平台,不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福建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