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各省区市将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09.02.2017  10:07

  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我国将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国家医学中心将在全国范围按综合、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口腔、精神专科类别设置。国家医学中心主要定位是,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医院管理等方面代表全国顶尖水平、发挥牵头作用,在国际上有竞争力。按照每个省(区、市)遴选在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综合医院,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人民日报北京2月7日 记者 白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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