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22.07.2016  23:10

7月21日下午,福建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部署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全面完成司法改革各项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钉钉子”意识,狠抓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要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 ,进一步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要 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政策配套, 做细做实员额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大力度破解辅助力量不足问题,抓紧推动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紧紧围绕中央改革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加强执法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的关系, 推动司法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要紧紧依靠省委领导,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营造凝心聚力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为动力,切实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结合起来, 狠抓学习贯彻,狠抓执法办案,狠抓队伍建设,狠抓统筹落实, 以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和司法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