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营运货车首次成功入闽

17.04.2015  14:28

  

  导报讯(驻福州记者 林芹 杨文 通讯员 陈昌和 文/图)  昨日中午12时,随着“丽娜轮”高速客滚船到港汽笛声响起,两辆由台湾开来的营运货车顺利抵达福建平潭,在更换临时车牌,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通行证后,载着两集装箱货物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商品免税市场。这也是台湾营运货车首次成功入闽。

  据了解,日前,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福建平潭与台湾地区间道路货物运输暂行管理办法》,允许经备案的台湾营运货车通过平潭至台湾客滚船舶,直接开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本次台湾货车也是乘着这一政策东风成功入闽。今后,福建省将继续推动台车“登陆”从“个案推动”变成常态化运作。

  该办法规定,大陆或台湾经营者拟从事平潭与台湾间道路货运的,应当提供规定的材料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其收到备案材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意见。对完成备案的台湾经营车辆,平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配发有效期长达3年的《台湾地区车辆大陆(福建平潭)道路运输通行证》;对完成备案的大陆经营者,应根据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营运手续。

  经营者完成备案后,根据规定到海关、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边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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