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21.05.2014  19:09

  随着有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发展,全民健身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健身关系到我区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的精神,依照《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体,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的合法权利,以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建设台江体育强区为主线,以群众体育长效化、机制化建设为抓手,坚持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我区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区全民健身设施明显改善,体育健身组织更加健全,体育健身成为基本生活方式,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居民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加。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把台江区建设成为有一定影响的的体育强区。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科学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基本生活方式,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区人口的48%以上。
      (二)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力争居民体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的85%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逐年增加。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网络,让居民能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全区人均拥有体育场地2平方米以上,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场地和设施。
      (四)在积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上,要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化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倡导公民每人参与1个运动项目,掌握几种健身方法,每周参加3次以上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体育组织更加健全。到2015年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形成覆盖主要人群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区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街道社区100%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点)。
      (六)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体质监测指导机构更加健全,监测服务更加方便。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健身指导形成常态化,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00个以上,达到每千人拥有3名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结合我区全民健身展示活动、社区健身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健身活动,借助报纸、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强化公共服务,优化健身环境。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市体育局有关精神,我区已于2010年开始筹建1个台江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10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它们都将秉着免费对外开放的宗旨,满足青少年对校外体育活动的热情与需求,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资源,组织开发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体育锻炼习惯。
      (2)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利用率。建设一批多元化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健身路径等群众欢迎的健身设施,区政府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逐年增加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区级体育中心,配套建设“一场一馆一池”。区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健身设施的建设,为市民的体育健身打造一批良好的环境。
      (3)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我区已于1985年成立台江区体育总会,并充分发挥体育总会职能,继续探索工作新路子。体育总会是社会性体育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群众性健身活动发挥积极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体质监测指导站,深化全民健身体质监测服务,建设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努力打造健身品牌项目。
      (1)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在大力开展传统的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的同时,积极开展健身气功、拳、剑、操、舞、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以节假日和8月8日全国全民健身日为载体,开展全民健身日健身展示等活动,积极创建具有特色的健身气功项目品牌。
      (2)充分发挥体育竞赛杠杆作用,以办赛事来促进发展,调动广大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积极性。除了我局举办的社区健身运动会外,更要积极地支持、鼓励各类俱乐部、社团和协会举办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表演展示活动,如老体协举办的门球比赛、健身展示大会、跆拳道俱乐部举办的跆拳道表演、比赛等赛事。
      (四)加强科学指导,发展社区体育。
      大力发展街道、社区体育。将社区体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街道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的条件,推动城市街道、社区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宣传,积极参加由市体育局举办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或讲座。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机制,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的参与示范和指导。积极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晨晚练活动站点,指导市民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和知识,引导市民科学健身,增强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示范指导作用。
      (五)协调人群体育,促进均衡发展
      青少年体育是城市体育的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校要保证学生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充分发挥老体协组织的作用,加强指导,增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公共体育场馆要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要积极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的健身项目。广泛开展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操制度,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健身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我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
      (二)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我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本实施计划的落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共同抓好全民健身工作。
      (2)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我区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策划,要把全 (三)资金保障
      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我区的政府财政预算,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群众体育财政经费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确保“十二五”期间资金能用于健身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发展。
      (四)政策扶持
      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十二五”期间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经费人均不少于20元,群众体育人均事业经费不低于8元,群众体育财政经费年增长比例不小于5%。完善财政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办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鼓励全社会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制定完善的相关扶持政策,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发展空间。
      六、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在台江区政府领导下,文体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街道等相关部门,要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将贯彻落实本实施计划纳入日常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三)建立激励机制,对为本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台江区文化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