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起手机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和缴交罚款
10.11.2015 17:03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东南网三明11月10日讯(本网记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使用平台多渠道处理道路交通违法和缴交罚款,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015年11月11日起,正式启用“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信息平台手机客户端”,平台手机客户端可查询所有机动车违法记录并可查看图片,能够对无记分(罚款200元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处理及缴纳罚款。同时记分违法记录在窗口办理并取得处罚决定书号后也可直接在手机客户端中缴纳罚款。
1、Android版手机可到360手机市场搜索“福建交通罚没”下载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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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0.11.20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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