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不阳光可以拒缴 福建在全国率先探索收费审验改革

20.05.2014  18:03
  本报讯    不管是上学、看病,还是乘车、旅游,收费不阳光就可以拒缴。在学校、医院、景区……细心的市民发现,越来越多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投诉电话在明显位置公示出来。登录福建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各项最新收费批复公告一目了然。

  “价格部门对2012年收费年审时发现,全省普遍存在收费单位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意识不强、收费透明度不高、对国家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未予公示、未公示‘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问题。”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收费公示不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惠农惠企惠民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

  为构建阳光价费动态监管机制,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探索收费审验改革,由以往集中送审,转变为主动上门审验、异地交叉审验和相对集中审验相结合;建立不定期上门回访和倒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醒,限期整改。目前全省共建立1600个收费公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阳光收费。

  同时,价格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阳光收费专栏,方便公众查询;在全省设立150个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室(站),强化价格争议处理工作;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功能扩大为集举报、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热线电话。

  在创新价格争议调解便民服务方面,各地亮点纷呈。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设立价格争议调处网上申请平台,消费者可网上申请;南平市物价局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助手微信服务平台,提供一个时尚便捷的申请途径……

  有了阳光价费为消费者减负维权“护航”,2013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共取消和降减免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201个,减负金额达31.8亿元。

  为了让百姓购物更实惠,福建还将采用“价比三家”、“晒价格”等形式,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推进民生商品(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品种目录涉及6大类近300个主要品种及规格。

  到2016年,全省将构建面向全省的价费动态监管、价费公共服务、价费监督制约三大机制,实现价费审批规范化、价费监控动态化、价费标准公开化、价费监督全程化,建成阳光价费长效机制。(潘园园    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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