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对方笑自己发生互殴 法院判决双方相互赔偿
16.10.2015 13:39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罗彦霏) 日前,福安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纠纷的起因竟是因买棉被引发的。事情闹到派出所仍不能解决,原告起诉了被告,被告又反诉原告,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最后法院判决双方相互赔偿。
经法院审理查明,林某与章某夫妻俩在村口买了一床棉被,夫妻俩因买棉被一事意见不同,争了几句。此时,村民陈某正跟别人聊天,林某认为陈某在笑话她,心生不爽,便与其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导致陈某右侧鼻骨及面部等多处受伤,林某头部外伤,上身部分软组织挫伤。
事后,林某不再与陈某纠缠,遂和丈夫离开了现场。而后,陈某追到林某家叫骂,林某的丈夫章某向陈某投掷一块木板,并没有扔中陈某。之后,林某与陈某均到闽东医院住院治疗,福安公安局也分别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林某、陈某对本起伤害事实的引发及发生的后果均有一定过错,综合本案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确定陈某承担50%责任,林某承担50%责任。判决被告林某赔偿原告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计人民币12168元。同时,陈某赔偿反诉原告林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计人民币2440元,并驳回原告陈某及反诉原告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承办该案法官表示,邻里之间要以和为贵,遇到矛盾要妥善解决,不可鲁莽冲动,切勿因一些鸡毛蒜皮小事伤了邻里原本和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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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5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