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批26人“伤残证”发放 最高每年获补6万余元
23.01.2015 12:44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郭清云向因见义勇为而瘫痪在床十几年的丈夫庄金坦展示刚领回的“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陈起拓 摄)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 杨晓民)让勇士们流血不流泪。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的精心组织下,福建省于2014年对历年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进行伤残评定。昨日,市民政局、市见义勇为协会,向首批参加评残取得新评定的伤残等级的26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以下简称“伤残证”)。
鲤城区礼让巷一民房内,55岁的庄金坦瘫痪在床已15年,照料他成了爱人郭清云的生活重心。1999年12月9日4时许,庄金坦在睡梦中听到“抓贼”的呼叫声,他毫不犹豫地披衣出门。3名窃贼见庄金坦只身一人,就从屋面上捡起砖块向他砸去。庄金坦左臂被砸中,却毫不退缩,仍操起水管和歹徒搏斗。急红眼的歹徒拿起砖块砸向庄金坦的头颅……为医治受伤的庄金坦,郭清云千方百计筹钱。庄金坦顺利出院,却因重型颅脑损伤,长期瘫痪在床。
为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的实际困难,2014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组织,对全省历年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进行伤残评定。泉州市首批27名通过伤情鉴定,符合评定的条件,评定率90%。
目前,除1名勇士因病去世未能继续办理外,其余26人已评定完毕。庄金坦获评伤残等级因公一级。除他之外,获评因公二级的1人,三级2人,四级1人,五级2人,六级1人,七级3人,八级3人,九级3人,十级9人。他们于2014年7月1日起,享受伤残抚恤待遇,最低因公十级每年可领取伤残抚恤金3万多元,最高的因公一级每年可领取护理费及伤残抚恤金计6万余元。
据悉,全市历年来累计涌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813人,其中受中央表彰9名,省级表彰117名,市级表彰322名,有49名勇士英勇牺牲,有205名勇士负伤或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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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5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