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检察院发挥联络员作用增强服务群众实效

07.08.2014  17:38

 

 

福建检察网8月7日讯(张小勤)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漳州芗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员”联络员作用,延伸检察职能,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群众诉求,帮教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成效明显。   

该院确定3名检察干警作为涉台工作联络员,与台资企业开展对口联系,了解台资企业涉检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13年来,共开展“送法维权进台企”活动,走访台资企业10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件。

同时,该院从辖区中小学聘任15名教师作为校园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并处理学生违法犯罪、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等。2013年来,跟踪帮教1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期间,该院聘任司法所、村两委等干部群众11名作为巡回检察工作联络员,推动巡回检察进村工作开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13年来,走访群众2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件。

此外,该院还从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聘请12名法律专业人才担任民行法律监督联络员,拓宽民行监督线索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