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今起施行 我省多项试点成果被吸纳

02.03.2016  1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今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2月29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法院反家暴工作情况。

  据悉,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省情、具有地域特色、可资借鉴推广的反家暴审判经验,尤其是莆田法院的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被誉为反家暴“莆田经验”,并向全国法院推广。

  目前,我省将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法院增加至13家。我省的独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强制带离制度、紧急安置制度以及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概念范畴等多项试点成果,被反家庭暴力法吸纳。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