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要打准行政垄断的“七寸”
我国的反垄断既有反市场垄断的共性,更有反行政垄断的特性。对奥迪、微软、高通等企业的反垄断调研,是反市场垄断的举措。与此同时,舆论关于打破行政垄断的呼声也非常高。
■ 社论
我国的反垄断既有反市场垄断的共性,更有反行政垄断的特性。对奥迪、微软、高通等企业的反垄断调研,是反市场垄断的举措。与此同时,舆论关于打破行政垄断的呼声也非常高。
今年以来,有关部门把反垄断作为重点,不仅展开了对汽车等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对垄断行为“动真刀子”。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改委于9月11日通报对一起行政机关的反垄断调查——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河北省客运企业享受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但其他省份车辆则不能享受该优惠,这涉及歧视性规定。国家发改委已给河北省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建议他们责令这三个部门改正错误。
反垄断调查主体从企业扩展到行政机关,这是个值得注意的信号。
很长时间以来,各级政府掌握资源配置,决定产业发展,甚至直接参与某些产业投资。在这个增长方式下,政府投资的大量项目,很容易形成行政垄断的格局。这种“非市场化”或者“半市场化”,往往成为制约市场活力的重要因素。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决定”,就是要打破垄断格局,使社会资本能够“非禁即可”地进入到各个领域。由此实现增长方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
因此,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相比,我国的反垄断既有反市场垄断的共性,更有反行政垄断的特性。对奥迪、微软、高通等企业的反垄断调研,是反市场垄断的举措。而与此同时,舆论关于打破行政垄断的呼声也非常高。从这个角度看,国家发改委对河北省的一项歧视性规定提出反垄断调查,是我国打破行政垄断的标志性举措。
客观地看,要打破行政垄断,恐怕还需要更强有力的力量。究其重点,恐怕以下几项最为迫切:
第一,加快打破服务业领域的行政垄断。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主要动力。目前行政垄断有很大部分集中在服务业中。这次河北通报的行政垄断案例,就是交通运输领域。要释放市场活力,需要加快打破服务领域的行政垄断,加快市场开放。尽快开放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打破现行的公用服务供给的行政垄断格局;构建平等准入的环境,放宽“准入门槛”。
第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尽快在竞争性领域退出,更加集中地投入到公益领域中,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对于交通运输这样的竞争性领域,完全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的方法加快发展。其中关键是加快政企分离,切断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消除不合理的行政保护和行政特权。当前,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取消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按照“市场化、职业化”要求,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能再保留官员身份,削弱垄断企业在政治和社会中的影响力。
第三,尽快建立统一的国家反垄断执行机构。《反垄断法》把反垄断执法权集中到反垄断委员会,但反垄断执法权分散在三个部门——商务部反垄断局、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及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当竞争执法局。适应反行政垄断的要求,需要尽快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有效强化反垄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