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2000元报酬帮哥哥卖嫂子 双双获刑

04.11.2014  12:53

  哥哥发现花钱买来的媳妇有病,欲再次转卖。妹妹和妹夫两人“热心”帮忙,把“嫂子”转卖给工友,获报酬2000元,换来的则是有期徒刑和7000元罚金。昨日,记者从江门恩平法院了解到,该案已依法审结。

  云南的方某(已另案处理)去年从广东买来一名姓薛的女子做老婆,后来才发现薛某神志不清。于是方某带她到医院进行治疗,但一直不见好,就想把她转卖。

  去年12月26日晚,方某向其在恩平打工的妹妹方某花求助,方某花欣然答应。

  次日,方某花找到了工友邓某作为买家,邓某开价15000元。今年1月3日,方某将薛某从云南带至广东。当天下午,妹妹方某花和丈夫黄某用面包车将薛某带去与邓某见面,邓某当场付钱,方某从中拿出2000元作为妹妹和妹夫的报酬。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花、黄某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判决方某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广州日报 记者陈杰 通讯员张进才、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