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长罗金水要求强化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01.07.2015  11:41
         近期,泰宁县长罗金水提出三项措施要求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把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主体责任落实,对严重违法企业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严重违法企业的“黑名单”制度,通过各类媒体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县安办组织检查组,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项检查。

      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针对夏季高温和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扎实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的检查与整治力度,继续不折不扣地抓好粉尘涉爆企业的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坚决不予复产,坚决打击擅自恢复生产或转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场所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对高危企业重要部位远程视频监控。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在危险化学品、严重职业危害、有色和粉尘涉爆等具有较高事故风险的行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和引入安全评价、检测、培训等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其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泰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