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县级公立医院将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23.09.2014  17:17

昨日,全省深化医改工作推进会在海口召开。根据今年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今年下半年医改的重点任务集中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包括“先住院后结算”,取消药品加成,控制和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挤干药品价格水分等措施都将逐一让患者受益。同时,今年底还将启动三亚市中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

今年底启动7公立医院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

昨日,全省深化医改工作推进会透露,在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我省将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改变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治疗。据了解,享受“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服务的患者应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证原件,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住院。

此外,三亚市中医院、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琼中县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将作为海南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计划于2014年底启动。重点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进行新探索。

明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提至每人每年360元

省财政厅巡视员苗爱国在会议发言中指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5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各级财政部门要相应做好提标的资金安排。

省物价局局长吴明月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执行情况,研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具体价格调整方案,确保完成我省医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