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煤管局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06.09.2017  15:04
     8月28日,永春县煤管局召开局务会和技术骨干会,专题研究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力促县域内煤矿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推进。
      会议决定:一要建立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煤矿建设项目要配备“五职”矿长(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设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和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要制定完善制度,严格落实执行。煤矿企业和煤矿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制度,煤矿施工、监理等必须编制实施计划,落实水害防治“三项制度”等。三要建立项目档案,加强施工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项目总体方案批复、方案设计、项目立项、安全设施及其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及其批复等相关档案资料,落实施工图纸、矿图交换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投入,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和假建设真生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要梳理完善设计,按照设计施工。煤矿要严格按设计要求、专家审查意见和施工期限组织施工,倒排工期,严禁无故拖延建设工期。五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惩违规行为。煤矿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区域内所属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县煤管局将建设工程的监督和技术指导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强化对煤矿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检查、明查暗访,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永春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