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积极探索农村失管森林资源国有化收储有效途径,扎实开展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县委、县政府出台《加快转变林业经营模式,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将商品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偿转让至县办林场(公司),面积达120亩、流转期限30年以上的所在村组,在享受县财政每亩15元的村财奖励外,并以每10套为换购基数在县城给予置换1套50-90平方米的限价房购买指标;属商品林能够进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的,给予单独安排采伐指标,属人工成熟林的每年优先安排40%以上的皆伐指标;流转森林资源面积分别达3000亩、6000亩、12000亩以上,并采取集约化经营的林场,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林木林地权属属于邻县(含插花山)的商品林依法新流转到县内、面积达1000亩、期限30年以上的,在给予享受除村财奖励以外的扶持政策的同时,支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贷款、世行贷款、调查评估、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等。
二是县办林场(公司)带动。建立《县办林场(公司)林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年度林场(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5个县办林场(公司)全年带头完成森林资源流转面积3万亩,并要在积极探索森林资源流转模式、森林分类经营改革,建立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新机制,以及对失管森林资源国有化收储、盘活林地林木资源,提高农民资源性、财产性收入,既为有效解决全县农村森林资源闲置失管问题,又为全县森林资源流转改革工作积累经验、提供依据,并与林场(公司)签订《责任状》以确保得到落实。
三是用好平台服务保障。全县建立县级改革试点5个,涉及5个乡镇、5个县办林场(公司)和9个行政村,并组建林业产权交易窗口进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林权流转、资源评估、采伐设计、信息发布、林权抵押、森林保险、资源收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木竹招投标、专业合作社等先行先试和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并提供全县林权交易、花卉苗木、林产化工、木竹产品、生态旅游等供求信息,林业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咨询,森林资源流转的变更和登记等。
四是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今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依法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签订流转协议和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的已达到了2.47万亩。其中,以林地林木有偿转让置换限价房试点面积2.04万亩,可置换限价房购买指标170套,并已在县城落实了具体的建设地点;以林地林木委托经营试点面积0.33万亩;外县向本县流转试点面积0.11万亩;呈现有“合作经营、有偿转让、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四种流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