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29.07.2014 17:4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一是全面实施“党政同责”。2014年,该县在2012年制定党政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制定了《云霄县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暂行职责》,详细规定了县、乡镇党委、政府及全县党政机关工作职责,以及实施“党政同责”的各项工作保障、考核机制。二是将各乡镇(开发区)及全县86个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列为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并纳入全县绩效考评,同时作为综治、精神文明、工业考核等方面的考核依据,比重逐年加大(2012年20分,2013年乡镇比分40分,一般部门30分,单列考核单位60分,今年分值将提升至80分)。三是完善了党政机关“一票否决”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每年系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制度,在全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责任体系。四是全面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综合运用“四种手段”(组织手段、行政手段、纪律手段、法律手段),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和善后工作,按照市政府对“1.18”较大交通事故批发,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对“4.27”矿山事故责任单位宗林碎石场进行行政处罚10万元。(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 吴海生)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07.2014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