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意见
11.11.2017 10:24
本文来源: 新华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实施单校划片;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探索多校划片改革,改革方案必须按重大决策程序进行论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另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向城乡初中分配。
我省将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同期招生、免试入学,明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50%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并逐年加大电脑摇号招生比例。
我省支持各地建设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促进小学、初中教育教学有效衔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向城乡初中分配;实行全省相对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据悉,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人~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对人口较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要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教学点;对交通较便捷,但招生难以为继或已“空壳”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完成相应程序,尤其在征得当地群众同意、落实先建后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稳慎撤并。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县级政府要采取提供校车、增设公交线路、安排午膳、完善寄宿设施等措施妥善解决。
意见还提出,地方政府要确保城镇新建居住区的规划配建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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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7 10:24
故
事
福建教育砥砺奋进的五年(二十)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