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召开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会
8月12日,大田县召开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会,县经信局、国土局、安监局、公安局、矿管办、煤管局、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9个产煤乡(镇)分管领导及全县30家煤矿企业业主、股东参加会议。
会议先由大田县煤管局陈昌徐传达“8.9”全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会议精神;县煤管局行管股解释省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闽政办发〔2016〕123号文)和《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6〕259号文)等法律法规,引导煤矿企业正确领会理解省政府化解过剩产能关闭淘汰落后煤矿精神,认真做好煤矿关闭淘汰任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陈剑生强调三点工作意见:
一、 要统一思想认识。 要按照省政府、经信委等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立即启动我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完成我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严控新增产能。 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落实上级各项要求,认真论证并合理确定未来我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 要淘汰落后产能。 今年重点要加快溪洋煤矿公司小溪洋一号井、东源煤矿公司桃舟北一号井、后洋煤矿有限公司后洋矿山等3家煤矿企业,关闭淘汰前过渡期工作,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关闭到位。 要优化存量产能。 对保留下来且符合有关条件的煤矿,要鼓励和支持相邻矿井之间开展资源整合,合理集中生产,封闭多余井口,降低生产能力,引导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转型转产。同时,要引导扭亏无望企业主动退出。
三、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县煤炭去产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去产能关闭淘汰煤矿目标任务。 县矿管办 要牵头成立县煤矿关闭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实施标准、进度要求,把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和有关煤矿企业,做到责任到人,并及时公告2016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名单,接收社会监督。 县煤管局 要督促、指导关闭淘汰煤矿的具体实施,落实关闭淘汰煤矿按“六条标准”做好关闭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县公安局 要做好停止关闭煤矿火工品审批、供应及清理回收剩余火工品工作,并吊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做好维护整顿关闭煤矿现场的治安秩序,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县国土资源局 要依法查处非法开采、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等违法行为。 县供电 公司 要负责拆除煤矿供电线路和供电设施,停止供电。 各产煤乡镇 要尽快成立煤矿关闭淘汰领导小组,选派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承担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要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煤矿企业自觉完成关闭任务,不抵触、不上访,认真做好关闭煤矿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合理安排分流职工,真正做到和谐关闭,维护矿山安全稳定。 要强化安全生产。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不能减少安全生产投入,要确保矿井通风、排水、监控设施正常可靠运行,确保化解过剩产能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要强化监督检查。 要把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实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化解产能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大田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