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创新监管教育方式 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2017年以来,长泰县司法局立足实际,创新监管教育方式,日常监督管理之中融入“四个教育”,积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增强法治意识、道德素养,努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行为习惯,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矫正质量。
1、强化入矫教育。长泰县司法局创建推行“每月一天集中教育”机制,强化新入矫人员的服刑改造意识、服从监管意识,为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每月集中教育由局矫安股组织实施,每月安排一天以当月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教育,以“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珍惜矫正”为主题,从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规定教育及认罪服法教育等方面对新入矫和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系统的教育。
2、定期集中教育。各司法所每月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召开至少一次集中教育和点验活动,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听辩会,对本季度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进行总结和点评,并针对表现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如在5月9日坂里举行的社区矫正听辩会上,让6名违规人员上台作检讨,使其他社区服刑人员深受教育。
3、及时个别教育。长泰县司法局本着教育为先的原则,在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次轻微违规行为时,坚持在核实清楚情况的前提下,先行个别谈话教育,如果通过个别教育能使社矫人员认识到其行为错误并保证改正的,就为其保留一次改正的机会。
4、逢节典型教育。长泰县司法局在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之前,及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典型教育。在教育会上,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曾某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增强他们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
“四个教育”充分体现长泰县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教育方式,让社区服刑人员体会到社区矫正的“矫治”作用,意识到社区矫正的“惩处”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长泰县社区服刑人员人员违规同比2016年减少5人次,下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