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公安局多举措推进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07.01.2016  10:22

      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云霄县公安局主动强化多项举措,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县公安局共排查违法犯罪警情3147起,其中侵财类302起、伤害类17起、危险驾驶类5起、交通肇事类1起、寻衅滋事类2起、黄赌毒1起,发现各类问题584个,已整改584个,整改率100%。
        一是强化领导,扎实推进。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政委魏艺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同时抽调法制、治安、刑侦、经侦等警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分管领导分别带领工作专班成员多次深入各办案单位调研,收集掌握一线办案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沟通,主动交流。县公安局主动提请县综治部门,积极沟通推进受立案考评制度改革,促使综治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化。同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通过走访和召开联席会议,探索建立公安机关立案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及时对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不涉嫌犯罪需要行政处理的案件,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
        三是强化督导,监督有力。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采取包片督导和重点帮扶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基层办案所队的责任落实。对于违法犯罪警情数多的城区派出所进行重点帮扶,采取现场办公、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和案件检查复核等方式进行突出问题治理,指导民警深入排查整改每起经办警情,并建立个人执法档案,用严格的制度约束民警执法活动,杜绝边整边犯的现象发生。在公安网显著位置设置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设置曝光台,及时将网上执法巡查发现的问题曝光,为全体办案民警提供工作经验交流的平台。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员案件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对案件审批提出细致的要求,健全完善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审批制度,使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做到制度严密、监督有力。
        四是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将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公安局年度综合考评,切实增强各单位内在工作动力。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对需要给予追责的单位负责人或民警个人,根据其问题性质、情节,酌情适用“教育问责三项制度”或纪律处分等,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提高民警办案水平,截至目前,共对11名民警予以三项制度问责。

(云霄县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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