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三举措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

12.12.2016  14:07

  一是结合县情,制定实施方案。1月初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寿宁县精准识别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的实施方案》(寿委办〔2016〕1号),开展全面摸底,重新入户核查申报的两类对象。二是精准核对农村低保户与扶贫开发户重叠家庭及人员。通过比对,共核对出农村低保10023人,其中同时属于扶贫开发对象405户866人。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6月初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寿宁县城乡居民医疗制度的实施方案》(寿政办〔2016〕84号),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入救助范围,除给予资助参保参合外,与低保户享受同样的救助待遇、救助标准,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补偿后,特殊门诊给予60%的救助,住院给予70%的救助。2016年已资助扶贫开发对象参保参合30人,支出资金3600元,医疗救助160人次,发放救助金147291元。2017年将资助扶贫开发对象参保参合11057人,预计支出资金1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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