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三举措加速“党政同责”县、乡、村、企“全覆盖”实效

19.03.2015  12:33
         日前,泰宁县长罗金水针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以三项举措全力推进“党政同责”拓展到整个辖区范围,加速县、乡、村、企“全覆盖”落实到位。

一是明确挂钩责任。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补充明确,全县111个行政村、6个居民委员会覆盖落实的责任,由各乡(镇)挂钩村领导直接负责,务必在4月20日前100%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应制度。

二是发挥典型效用。3月底前,全县9个乡(镇)必须有2-3个行政村(居委会)从村支书和村主任中任命一人兼任村(居)安全员,明确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职责,通过《责任书》、《承诺书》或村规民约等具体形式,正式落实“党政同责”并全县公告。

三是强化企业责任。各企业要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中任命一人兼任企业安全负责人,并明确企业安全员的工作职责,做到权有所属、责有所归;各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中必须明确此项任务,及时下发《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进度汇总表》,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反馈县安办。(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