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错转七万元给陌生人 催讨未果诉讼讨回钱

24.05.2014  13:14

  厦门日报讯 转账时不小心弄错账号,把钱转到了陌生人的账户上。催讨未果后,林女士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思明区法院日前审理此案,判定被告属不当得利。

  林女士说,去年7月,她不小心错转了70000元给一个陌生人,后来多次向对方讨还款项,但都没有结果。去年8月,林女士诉至思明区人民法院,一个月后,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对于法院的传唤,被告既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提交答辩状和相应反驳证据,法院视其为放弃抗辩权利。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应返还70000元及从转账之日起所生成的利息。  

  (厦门日报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杨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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