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厦门超两万“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对“违限”追责

15.01.2016  08:50

老赖”难混,快还钱吧。黄劲超 图 

  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禁止“老赖”出境,依法冻结“老赖”的财产、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针对“老赖”,2015年,厦门法院多管齐下让“老赖”无处遁形。

  据厦门中院执行局局长李增祥介绍,2015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709件,同比增加4526件,上升24.89%;执结15406件,执行到位标的15.42亿元,同比上升12.76%和41.34%。

  【举措1】

  限制高消费,对“违限”追责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依法将22121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他们限制高消费。其中487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威力,主动履行义务。

  厦门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民航、银监、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境,担任公司董事、高管,限制信贷,限制参与国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并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进行追责。

  【举措2】

  查询、冻结“老赖”财产

  针对被执行人财产难找问题,厦门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与互联网平台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厦门市内的土地与房产进行自动查询;实现与省高级法院查控网自动对接,开通网络查询福建省内银行账户、公司股权、办理边控、限制出境等事项。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共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2.3亿元,查询土地、房产等2.7万件次,查询36377名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

  【举措3】

  专项执行行动多,想赖很难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涉金融债权执行活动,采取措施破解“首封”与“抵押权”冲突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清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妥善化解执行案件矛盾纠纷。

  【举措4】

  用司法鉴定鉴别真假租约

  针对执行实践中大量涌现的长期租约干扰执行的现象,厦门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探索利用司法鉴定鉴别租约真伪。此举有力震慑了“虚假租约”这一规避执行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以“惟一住房”为由逃避执行的问题,厦门中院严格遵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最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作出全省首例拍卖处置被执行人超标准惟一住房的裁定,为推动类似问题的解决起了示范作用。

  【举措5】

  应对干扰,推网络司法拍卖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完善司法拍卖工作机制,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实现拍卖“零佣金”,从源头上减少低估贱卖、串通压价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当年,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处置标的物案件460件,网络拍卖成交率42.1%,成交总金额达11.19亿元,平均溢价率20.81%,股权拍卖单笔成交金额1.45亿元、不动产拍卖单笔成交金额1.089亿元均创省内第一。

  【举措6】

  用短信平台,加强信息公开

  为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厦门两级法院通过12368短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发送执行案件立案、流程节点、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通过该平台向当事人发送信息109989条,答复当事人咨询、投诉信息379条,执行沟通率达100%。

  (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厦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