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荣膺全国民生改善十佳典范城市 为福建全省唯一
27.01.2016 16:2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厦门日报讯(记者 卫琳 通讯员纪菁)第二届城市民生建设与民生保障论坛暨2015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交流会24日在北京召开。会上,由厦门市委文明办报送的“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案例获评2015民生改善优秀案例,同时,厦门荣获“全国民生改善十佳典范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2015 年,厦门在全市掀起“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活动,启动厦门市“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倡导市民人人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者和劝导者。各区、各有关部门纷纷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如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和南普陀寺联合发起“善心善行365”活动等,形成文明行为示范榜样效应。
市委文明办还在各区建设了一批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基地,强化文明行为示范教育。针对厦门创建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探索第三方检查督查方式,借助媒体的力量曝光问题、分析原因、探讨解决方案。启动“善行厦门”行动,推行“日行一善”;以社区书院为平台开办文明讲堂,进一步营造全市公共文明良好氛围,使文明意识日渐深入人心,城市文明蔚然成风。
据了解,本次论坛由《民主与法制》社、中国新闻社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共同组织开展,自启动以来先后收到多份在便民、惠民、爱民、助民方面的举措、措施与成效案例,以及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190多份基层共建平安案例,最终推选出了一批具有标榜性、典范性的优秀案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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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6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