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法:小法庭书写司法服务大文章
02.11.2016 01:07
本文来源: 法院
因地制宜 打造凸显不同重点的“特色审判庭”
针对所辖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厦门海事法院三个派出法庭有的放矢,打造出各具侧重点的“特色审判庭”。
福州远洋渔业发达,大型船舶企业密布,尤以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为主要案件类型。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针对该类案件中船员欠缺独立诉讼能力,跑船周期频繁的特点,从加强诉讼指导服务、加快案件审理进程两方面进一步便民利民,制作起诉须知,灵活立案方式,采取简易程序等,以“接地气”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当事人及律师的广泛好评。宁德是福建省造船业的集中区,也是我国民间最大的船舶修造基地之一,宁德法庭一直将涉船案件的审理作为工作重点。2009年底,因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船舶制造、买卖、修理等涉船纠纷大量发生,福安法庭(现为宁德法庭)顺应形势发展,依法审慎受理相关案件,努力实现纠纷双方的和谐共赢,并注重延伸司法服务,深入涉海企业,主动了解服务需求,将可能的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减轻了金融危机对当地造船业的不良影响。东山地处福建省重点渔区,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直居高不下,东山法庭采用“引导、对接、服务”六字工作方法予以化解,并针对案件当事人多为熟人的特点,大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注重结案后对伤情严重的渔民进行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以精取胜 打造服务海洋强国的“海事精品庭”
派出法庭虽小,轮岗干警一般在2至6人之间,却始终坚持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推进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方面大有作为,打造出令人称道的“海事精品庭”。在近年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经典案例评选中,厦门海事法院入选的案件中有近半为派出法庭办理。
2016年3月,作为12个个案之一,宁德法庭成功调结的“闽霞渔01971”轮在钓鱼岛海域与外籍货轮船舶碰撞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该案是我国法院受理的首例涉钓鱼岛案件,彰显了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司法化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突破,被誉为“标志性案件”。周强院长认为该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亦对其进行报道。福安法庭(现为宁德法庭)在审理马绍尔群岛伊克利普斯财产股份公司申请扣押“L-710”轮案中,注意准确适用国际规则,及时制止两被申请人对船舶的处分,促使相关外国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赢得国际认可与赞誉。希腊籍船东为此专程前往厦门海事法院表示感谢和敬意。东山法庭在审理德国航运贷款银行申请扣押拍卖“阿明”轮案中,严格依法裁定、果断执行、认真负责,促使载重近16万吨的超级油轮“阿明2”轮以人民币3.24亿元的价格成交,充分树立了我国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上述两案均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十大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 打造服务中心的“护航发展庭”
派出法庭立足地方,认真研判,找准海事审判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通过审理案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式,打造出服务中心的“护航发展庭”。
2006年,超强“桑美”台风袭击闽东地区,给福鼎、霞浦两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厦门海事法院第一时间主动介入,采取了发布受理案件公告、加强法庭审判力量、成立福鼎巡回法庭就地办案、涉灾案件一律免收各类诉讼费用等有力措施,帮助当地党政和灾区群众渡过难关。在以福安法庭干警为主的审判人员努力下,涉灾案件共100件,标的额4086万元,除7件判决宣告死亡、3件作实体判决外,其余90件均以调撤方式结案。结案后,福安法庭积极与地方党政沟通配合,落实了大部分赔款的到位。福鼎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亲赴厦门海事法院赠送由福鼎最著名的书法家题写的“司法为民”的牌匾,表达当地党政和群众的感激之意。宁德法庭妥善处理了中国某基金会诉福建某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纠纷。案涉省属重点经济项目,宁德法庭灵活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促使相关企业同步采取整改环境措施,实现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及促进当地绿色经济发展的双赢结果,获福建省委、福建省委政法委等地党政部门的高度赞誉。《人民法院报》以“破常规不违规特案特办”为题进行专门报道。东山法庭在处理一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时,发现双方争议成讼的根源在于福建省政策性渔工责任险保险条款规定不明、赔偿标准过低,为此,东山法庭积极与福建人保财险进行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促使该司大幅度上提了赔偿限额和赔付比例,全省10余万渔工因此受益,此举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竞相报道,并写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
司法为民 打造彰显人文关怀的“保障民生庭”
与本部相比,派出法庭扎根地方基层,接触更多的是民生案件。秉承“百姓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法庭高度关注涉民生领域的群众诉求,着力打造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的“保障民生庭”。
2016年,福州法庭受理了连家敏等88人与福建省某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面对突发的大量案件,福州法庭一方面以合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前提,快立快审,启动调解程序,一方面考虑到受经济环境影响,很多船东已经举步维艰,谨慎采取保全措施,多次走入企业反复沟通,仅14天就促成案件圆满解决,该系列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典型案例之一。福安法庭(现为宁德法庭)早在2010年初,便率先提出“便民利民十八条举措”,通过设置诉讼辅导员和诉讼辅导专用电话、设立便民立案联络点、实行“预期扣船”、非工作日办案制度、口头立案、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等,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体现了法官细致贴心、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东山法庭为帮助渔民提高法律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梳理总结近年来在审理渔业海事纠纷中发现的问题,编写法律宣传手册,用直接、浅显和生活化的语言,对常见渔业海事纠纷的预防和应对作了介绍,在休渔期间渔船集中在港时发放,深受当地群众好评。此外,秉承“法庭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便民理念,福州法庭、宁德法庭在辖区设立了三个巡回办案点,不定期进行巡回收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形成了服务基层群众的网络,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使海事审判更加贴近群众、服务民生。
深化共建 打造合力破解纠纷的“高效调解庭”
派出法庭利用地缘优势,积极深化“无讼港区”建设,通过走访、共建等方式,加强与当地海事局、海洋渔业局等涉海单位的联系,打造联手破解矛盾纠纷的“高效调解庭”,开启共创和谐平安海域的新篇章。
东山法庭与东山海事处、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签订了共建协议,在海事案件的审理中加强合作配合,有效化解了海事纠纷。2014年11月,东山法庭在半个月内成功扣押了5艘船舶,其中在扣押某轮时,法庭干警在扣押途中联系东山海事处领导,恰逢该轮船长办理完离港手续准备回船。海事处立即派人叫回船长,法庭干警将法律文书拍照后以微信形式发送,海事处确认后立即协助执行扣押了船舶证书和签证薄,促使该案最终顺利调解。法官成为派出法庭与地方涉海单位深化共建、良性互动、协力构筑和谐无讼渔区的生动缩影。此外,派出法庭注重上门“防讼”、诉前“化讼”,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组织、行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开展上海岛、进渔村法制宣传活动,发挥裁判指引功能,扩大海事审判影响力。
先行先试 打造深化改革体制的“司改试点庭”
派出法庭积极投入司改建设,争做司改排头兵,耕好司改“试验田”,打造先行先试的“司改试点庭”。
宁德法庭作为试点法庭,于2015年开始实行办案团队审判机制,并明确主审法官、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岗位职责,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实现专业化办案、扁平化管理、精英化队伍的审判执行工作新模式。2016年厦门海事法院在充分调研宁德法庭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三个派出法庭审判团队的组建、裁判文书的签发、派出法庭的管理监督等八个方面作出可操作性规定,努力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确保权责统一,为下一步的司法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派出法庭积极探索海事审判体制改革,根据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撰写对海事法院进行“一院两审”制改造的调研报告,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刊物《司法决策参考》所采用。
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16年来,漫长的东南海岸线留下数代法庭人下渔船、串海岛的身影,也传颂着数代法庭人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的精彩故事。随着“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厦门海事法院的派出法庭将始终扎根基层一线,立足审判本职,自觉担当时代使命,迎接挑战,在促发展、保民生的道路上继续砥砺前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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