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8.04.2015  13:16
  

      厦门海沧区不断完善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细化工作标准。按照市下达的工业生产、工程建设、道路交通运输、人员聚集、危险化学品、其它等6个类别,进一步规范47小类的查报内容,细化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标准。

  二是强化分级管理。率先在全区标准化达标企业中,突出重点工艺、危险工艺、危险有害因素,区分企业的性质、行业、属地和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监管职责,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分类分级管理。

  三是积极工作推进。区安委办、安监局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区内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联络人,每季度登录“数字安监”系统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四是加强考核问效。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重要内容,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现场执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厦门市海沧区安监局  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