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法院在律所设调解工作站

25.02.2018  00:01
  2月9日,全省首个“律师调解工作站”在思明区揭牌成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市律师协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律师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尝试委托律师“院外调解”的全新模式,创新性地在律所里设置调解工作站,由律所直接受理法院委派的调解案件。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调解严谨、中立和公正,思明法院和厦门市司法局设置高门槛筛选律师调解精英,从全市近 3000 名在册律师中,择优聘任具备调解资质的 110 名律师担任律师调解员;从全市近 200 家律所中,择优选择符合调解资质的 8 家律师事务所开展调解业务。此外,律师调解还实行严格的 “ 双回避 ” 制度。即担任调解员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调解的案件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以及调解结束后,无论是否调解成功,律师调解员都不得再就该争议事项或与该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纠纷,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仲裁或诉讼的代理人,也不得担任该争议事项后续解决程序的人民陪审员、仲裁员、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等。

  此外,为规范律师调解,思明法院还确立了律师调解员评价机制,明确列出多项律师调解禁止行为。律师调解员存在禁止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限期或禁止从事调解业务,或由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在启动仪式现场,思明法院还向8家试点律所移交首批40件调解案件。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