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工委赴厦门开展《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调研

11.08.2014  21:48

新修订的《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解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各地依法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8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方彦富带领下,赴厦门开展《条例》的执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陈星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实地考察罗普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钨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厦门亚热带植物研究所、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厦门火炬高新区等企业和单位,与科技、发改、经贸等部门进行座谈,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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