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执法检查
29.05.2015 20:4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日前,厦门市法制局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对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部门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为抓好《规定》实施,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商品房预售管理。一是组织开展了《规定》的宣传与建立配套制度,出台《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全面监管,全程监管,全额监管”的目标,实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全面管理。二是改革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创立了新型监管方法,将原先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改变为按工程形象进度和监管额度控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三是加强了商品房预售信息掌控,夯实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基础,在“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基础上,开发建设多规合一推进互联网审批模式,还进一步加强信息提速报送工作。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了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约谈责令整改机制和处罚机制,《规定》实施以来,先后对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四家中介公司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向购房者收取定金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从检查情况来看,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预售人信用档案免监管配套制度尚未建立,个别工程形象进度规定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和形势变化不够适应等。针对这些问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和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进《规定》进一步地有效执行落实。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9.05.20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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