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吹响“集结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商务部做好“两稳一促”20条政策措施,全力做好促消费工作。今年1-4月,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3.4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分别较全国、全省少下降8.5、2.1个百分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消费回升。近日,市政府出台《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吹响了全市促进消费的“集结号”。专项行动共有13项,包括举办“爱厦门•乐消费”系列活动、培育发展新型消费、促进商旅文体会融合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家电家具消费、提升消费供给品质、提振餐饮服务消费、完善家政服务消费、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推动免退税业务发展、加大产销扶贫和电商扶贫力度和营造浓厚消费氛围。专项行动有四个突出:
一、突出“消费接龙”
在前期“爱厦门•罩消费”“百家百日促消费”“八闽美食嘉年华”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爱厦门•乐消费”专项行动,以消费接龙的方式,举办接龙购、欢乐购、云享购、品牌购、汽车购、家居购、美食购、生鲜购、夜间购、扶贫购十大系列活动。市区联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贸企业等,发动全市大型电商平台、媒体平台、相关行业协会等,创新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通过线上引流带动实体消费,实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亮点、天天有实惠、场场有精彩”,搭建贯通全年、吸聚人气的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平台。
二、突出“品质消费”
一是鼓励首店经济。据第三方云智库机构的大数据统计,去年厦门15大商圈共迎来300多家“首店”落户。今年我们将继续鼓励全球性、国际化高端知名商业品牌入驻,增加高端供给。二是扩大消费品进口。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进口博览会,更大规模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发挥厦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的优势,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消费品进口渠道,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更好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厦门品牌传统优势,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品牌商品,同时引导厦门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网络。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闽南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品牌,鼓励老字号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突出“新型消费”
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今年以来,电子商务销售额增幅明显好于全市社零增幅,“直播带货”等电子商务新业态快速发展。我们将贯彻落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培育发展网上购物、直播带货、云逛街、云服务等新型消费模式,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内容电商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新零售。鼓励引导中小百货大楼向邻里型社区购物中心转型,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加快零售创新转型,支持智慧零售、无人零售、绿色零售等零售新业态融合发展。三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出台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方案,围绕优化网点布局、简化登记备案流程、创新监管方式等内容,提升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四、突出“厦门特色”
一是推动商旅文体会融合。发挥厦门文化旅游会展体育等产业优势,搭建多种形式消费促进平台,打造一批商旅文体会联动的消费示范项目。如,办好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厦门国际时尚周、系列国际性体育赛事等,带动影视消费、文化创意消费、体育消费等发展;做大做强会展经济,进一步提升投洽会、石材展、文博会、佛事用品展、工博会等专业性国际性大型展览规模和水平,带动会议展览消费。二是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以“岛内提升一批、岛外培育一批”为目标,高标准布局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鼓励各区依托文化特色、旅游、美食及自然生态资源等,规划建设至少1条业态互补、凸显特色的商业消费街区。加快推动中山路高品位步行街改造提升,努力争创具有特色的国家级步行街。三是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围绕食、购、娱、游、健、养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培育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深夜食堂餐饮区、特色精品夜市区等一批综合夜间消费集聚区。支持各区在夜间消费集聚区试点临时摆摊夜市,完善夜经济发展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