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补充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将增加20万元补助金

05.12.2014  12:07

厦门日前出台补充工伤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补充工伤保险从今年起试行,期限为两年。

  据介绍,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是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作为唯一投保人统一出资,为用人单位及其参保职工投保,保险期一般不低于两年。补充工伤保险将在三方面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因工作原因认定为工伤死亡的,将增加支付20万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级、且经鉴定确实需要两人护理的,从认定次月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增加支付生活护理费。此外,还将补助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30%。目前厦门人社部门已经确定了5家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项目。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