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2016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林部分分解落实的通知
22.03.2016 19:5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5号)要求,制定了涉林部分分解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由我厅牵头的工作请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于3月8日前报厅办公室,并将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落实情况分别于7月4日、10月4日、12月26日报厅办公室。由我厅参加的工作请根据牵头厅局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3月1日
附件 2016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林部分分解落实方案
序号 | 在原文件 中序号 | 任 务 | 我厅责任 | 责任领导 | 责任处室 |
1 | 6 | 改造提升工业园区。 | 参加(省经信委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产业处 林政处 |
2 | 8 | 推动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第三方电商,培育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互联网教育、个性化诊疗等新业态。 | 参加(省发改委牵头) | 严副厅长 | 产业处 |
3 | 20 |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化工程,策划推介精品路线,强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督,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 参加(省旅游局牵头) | 林副厅长 | 林场局 |
4 | 32 | 着力稳定住房消费,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 参加(省住建厅牵头) | 严副厅长 | 产业处 |
5 | 41 | 做大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集中力量打造7个特色优势产业;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支持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服务业。 | 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牵头 | 严副厅长 谢副厅长 | 造林处 世行办 种苗站 产业处 林改处 |
6 | 45 | 实施年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制,积极发挥农科院所作用,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应用。 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展林下经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森林经营,稳步推进国有林场、供销社等改革发展。 | 省农业厅、林业厅、科技厅、供销社牵头 | 严副厅长 林副厅长 谢副厅长 | 林改处 造林处 林场局 |
7 | 49 | 持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 参加(省住建厅牵头) | 谢副厅长 | 造林处 绿化办 |
8 | 55 |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闽商回归工程,支持民营资本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以及特许经营领域。 | 参加(省经信委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产业处 林政处 |
9 | 88 |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 参加(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资源站 计财处 |
10 | 89 | 实施生态红线管控制度 | 参加(省环保厅牵头) | 林副厅长 谢副厅长 王副厅长 | 保护中心 资源站 林政处 造林处 林场局 湿地中心 |
11 | 90 | 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完善生态保护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 参加(省发改委、财政厅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计财处 资源站 |
12 | 91-1 | 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省林业厅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计财处 资源站 |
13 | 91-2 | 植树造林100万亩;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完成200万亩治理任务。 | 省林业厅、水利厅牵头 | 谢副厅长 | 造林处 |
14 | 93 |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参加(省环保厅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计财处 资源站 |
15 | 96 |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监测,深化主要湖库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畜禽污染专项整治。 | 参加(省环保厅牵头) | 林副厅长 谢副厅长 | 造林处 湿地中心 |
16 | 103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 | 参加(省经信委牵头) | 严副厅长 | 产业处 |
17 | 105 | 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和城镇地下空间,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 参加(省国土厅、住建厅牵头) | 王副厅长 | 林政处 资源站 |
18 | 106 | 全年实现脱贫20万人,安排“造福工程”搬迁任务25万人;规范建档立卡,确保扶贫对象到户到人;完善挂钩帮扶政策,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发展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造福工程”搬迁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生态补偿脱贫、低保兜底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实效;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退出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加强跟踪服务,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确保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 参加(省农业厅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 计财处 资源站 |
19 | 126 |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参加(省法制办牵头) | 王副厅长 | 政法处 执法总队 各处室局站 |
20 | 127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 谢副厅长 谭副指挥 | 办公室 信息中心 |
21 | 128 | 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其中监察室开展监督工作) | 参加(省监察厅牵头) | 严副厅长 王副厅长 张组长 | 计财处 监察室 |
22 | 129 | 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 参加(省审改办牵头) | 政法处 林政处 各相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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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2016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