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认定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一批)的通知
闽农综〔2018〕102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发改委(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57号)精神,经县级政府申请,设区市推荐上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平和琯溪蜜柚等82个特色产业集中区为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一批)(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是引领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区域公用品牌,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政策措施,整合各类支农专项资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特优区建设。要发挥特优区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消费要求。
二、促进绿色发展
要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依托青山绿水发展绿色农产品,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特色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保护与开发并重、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绿色发展方式。坚持质量兴农,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以质立足,以质创优,加快推进特色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把特优区打造成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加安全和绿色生态农产品供给的需要。
三、推进三产融合
按照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路径,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整合和延伸产业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一、二、三产上下联动、前后连接,将特优区打造成集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电商、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集聚区,示范引领我省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科技支撑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各类主体,聚合创新资源,构筑先发优势,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加快特色农产品研发,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保护,将特有品种、技术与工艺作为核心竞争力,提升特色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五、带动农民增收
发挥特色主导产品规模化程度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农户建立订单、土地入股、吸收就业、资金入股合作、产业化联合体等各类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来,稳步提高农民在产业各环节的增值收益,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众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附件: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一批)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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