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3.08.2014  19:08

机关各处室,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厅行政服务中心,厅项目评审中心:

现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8月1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闽效综〔2014〕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认识,把握总体要求

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立行立改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机关职能转变、突出改进作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体现。我厅将围绕转变职能,突出问题导向,把“马上就办”行动贯彻到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办事程序更加便捷、办事流程更加标准、办事制度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服务监督更加透明,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着力打造“四个环境”、加快福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分解任务,推动方案实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优则优、能快则快”要求,坚持“依法合规、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原则,通过取消、下放、整合和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1、各处室要按照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提出简政放权、精简或改进行政审批审查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明确即办事项、承诺事项、上报(或转报)事项,明确各类事项办结时限。要对多年来没有收到申请办理的审批项目进行重新清理确认经分管厅长审定同意后,报厅政法处。

2、政法处对各处室提交的行政审批审查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清单目录,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责任处室:政法处

参加处室:厅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相关处室8月15日前提交审批审查项目清单,政法处8月25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并提交厅领导研究审定,8月底前上报省审改办和效能办。

(二)推行并联审批机制 。积极主动配合省发改委和住建厅,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利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认定等跨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联动,畅通并联审批通道,健全并联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跨部门并联审批服务效率。涉及省发改委和住建厅并联审批的处室要梳理并联审批事项及其流程,提出加快推进并联审批意见,由规计处和建管处汇总并分别报分管厅长审定后上报省发改和住建厅。

责任处室:规计处、建管处

参加处室:厅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相关处室8月底提交,规计处和建管处10月底分别上报省发改委和住建厅。

(三)梳理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 针对制约机关内部管理和服务效能的因素和问题,按照“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服务事项,明确服务事项性质,规范办理时限,并形成清单目录。各处室8月15日前完成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梳理,并形成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提交厅效能办。厅效能办审核汇总,经分管厅长审定同意后,于8月底上报省效能办备查。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效能办  

参加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8月份

(四)完善行政服务方式。 进一步规范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各处室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统一交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落实一个窗口“申请材料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进出,强化办理过程全流程跟踪。要丰富“马上就办”载体,创新引领项目,深化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拓展预约、延时等特色服务范围,实现行政服务中心运作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真正做到“一点一品”。逐步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增加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完善网上办理流程,研究制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标准,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项目办理过程实施实时监控、预警纠错、超时自动报警。

涉及行政审批处室要在8月底前对实行体外循环、未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审查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提出纳入统一受理办理整改意见,提交厅办公室;厅办公室会同厅信息中心汇总后提出统一受理办理方案,报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于12月底前付诸实施,同时于8月底提出深化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经厅领导研究审定后实施。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

参加处室:厅相关处室、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份

(五)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梳理水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制定规范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试点方案,明确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清规范围对象、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明确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时限、收费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厅机关相关处室根据处室职责,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开展涉及本处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清规工作,并于9月15日前提交厅政法处;厅政法处审核汇总后报厅领导研究审定,于12月底报省审改办和效能办。

责任处室:政法处

参加处室: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12月份

(六)总结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按照“内强执行力、外树公信力”要求,实施《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监控、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等环节,制定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绩效管理和考评指标体系,提升机关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绩效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细化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惩处等具体措施,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评价作用,作为机关干部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依据和参考。同时结合宣传贯彻《条例》,对照"马上就办"行动要求,认真查找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使"马上就办"要求转化为为民务实的实际行动。

厅机关各处室于9月底前提出与本处室有关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指标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报厅效能办;厅效能办于10底前完成审核汇总,并提出机关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人教处根据《绩效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会同有关处室做好贯彻落实。有关绩效管理指标、制度和方案经厅领导研究审定后报省效能办。

责任处室:厅效能办

参加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12月份

三、强化措施,落实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我厅把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机关效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强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领导和推动,厅效能办加强行动方案实施的检查和督导,各处室负责行动方案实施的组织和落实,做到深化“马上就办”行动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四个到位”和目标、对象、内容、方法、步骤“五个明确”。

(二)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马上就办” 行动的任务和要求分解到各处室和部门。责任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方案具体细化,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担当起牵头责任;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完成本处室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力推动“马上就办”行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行动监督 。按照省效能办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督查,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加大对庸懒散拖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集中整治"庸懒散拖"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各级机关违反"马上就办"要求的效能投诉,做到严查、快处、速结;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深挖线索,倒查责任,严肃处理,通报曝光。适时开展效能督查和明察暗访,对制度不落实,精力不集中、服务不到位、效率不提升,实行效能问责,营造良好的水行政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