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情况的通报

03.11.2014  17:04

各设区市水利局,福清、荔城、晋江、永春、云霄、长汀、尤溪、霞浦、政和县(市、区)水利(务)局:

我省共有9个县(市、区)94个综合整治项目区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规划总投资24.9亿元。截至2014年10月底,中央已下达补助资金3.66亿元,项目区启动实施32个,其中完工9个,完成总投资5.79亿元,占应完成投资12.2亿元的47.5%。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建设进度、绩效评价等方面,进展严重落后序时进度。现通报和要求如下:

一、情况通报

(一)方案批复情况

2014年计划实施的48个项目区目前仅批复40个实施方案,尚有8个项目区未批复,其中长汀4个、尤溪2个、福清1个、云霄1个,实施方案批复严重滞后。

(二)建设进展情况

1 、2013年实施的13个项目区。 总投资3.13亿元,已完成投资3.04亿元,已完工项目区9个。福清阳下奎岭、荔城新度镇东郊、晋江新塘、云霄火田东车等4个项目区尚未完工。

2 、2014年计划实施的48个项目区。 总投资12.8亿元,已开工建设19个项目区,完成投资2.75亿元,投资完成率仅21.4%。未开工的29个项目区分别为:长汀7个、晋江5个、福清4个、尤溪4个、霞浦4个、荔城2个、云霄2个、政和1个,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三)绩效评价情况

按水利部、财政部要求,2013年实施的13个项目区(试验段),应于2014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目前,由于福清、荔城、永春、晋江、云霄等5个重点县(市、区)均未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导致我省尚不能完成全省重点县项目区绩效评价报告,也无法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二、工作要求

为及时完成水利部、财政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要加快建设步伐。一是加快实施方案批复。 省水利厅、财政厅为加快审批进度,已下放实施方案技术审核,各地要强化督导,加快实施方案批复进度,今年计划实施但尚未批复的8个项目区应于11月上旬完成审批。2015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所有项目区实施方案批复。 二是加快建设进度。 2103年试验段的项目应于今年11月前全面完成工程尾工,并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并报送省水利厅、财政厅。2014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水利部、财政部下达投资规模的建设任务。

(二)要落实配套资金。 中央明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区的建设资金,中央补助30%,地方配套70%。各重点县要加大对项目区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年度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三)要强化检查督导。 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县项目区建设的监管、协调与指导,实时掌握项目区实施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问题,应及时提请当地政府督促协调,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推进。

(四)要建设精品工程。 重点县项目区建设要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在提高农村地区防洪排涝能力的同时,重点解决县乡河道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针对河道所处地段、重要程度、功能效益,选择不同整治方式,符合河流自然特性,满足水生动物植物生态需求和沿河群众安全、亲水等综合需求,同时要融合宜居环境和美丽乡村等建设要求,建成水利精品示范工程,实现“河畅水清、功能健全、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治理目标。

 

附件:各重点县项目区建设进展情况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闽水建管[2014]68号重 点县进展情[1]...030307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