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认真传达学习省纪委扶贫领域 精准监督推进会精神并提出四条贯彻意见
日前,省水利厅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省纪委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 X”推进会精神,并结合水利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四条具体贯彻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明确主抓主责。 厅机关各处室特别是职能处室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做好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对照省纪委印发的《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落实好《2017年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明确抓好水利系统精准扶贫攻坚的任务和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也要切实负起抓好我省水利系统精准扶贫攻坚的部门主体责任,坚持把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往深里抓实里做,务求取得更大成效。
二、开展自查自纠,层层传导压力。 要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设区市水利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水利扶贫项目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会议的精神,明确水利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按照省纪委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推进会议要求,围绕开展水利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目标,认真做好水利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水利精准扶贫的工作责任。对推动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要进行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 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对落实工作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要深入开展督查。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水利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一律严惩不贷。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对各级水利部门党组织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该报告的没有报告、该处置的不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也要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
四、支持纪检履职,强化监督检查。 按照驻厅纪检组《关于加强履行对脱贫攻坚水利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职责的意见》要求,全力支持配合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职。围绕水利部门职责定位,理清本部门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职能。按照抓本级管系统的要求,主动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在全省各县(区、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将联合驻厅纪检组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的再检查、再监督,重点针对现有水利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设计,实行全程监控,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公开力度,强化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和水利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到位,对各级水利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水利扶贫资金安全抵达“最后一公里”,为水利部门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