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紧急部署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华安县安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急部署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暗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危险货物港口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港口内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强化监管执法。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二要加快整合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资源,统一和规范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平台,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三要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四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开展。(华安县安监局郑莉玲 陈文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