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孕妇到卫生院就诊 被输过期一年多葡萄糖
22.08.2014 12:1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2日讯 孕妇身体不适,到卫生院就诊,结果输液时,卫生院竟然用了过期一年多的葡萄糖。昨日,经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调解,卫生院同意一次性支付孕妇2万多元作为补偿。
今年3月15日,小艺因为怀孕呕吐严重到芗城某卫生院门诊部就诊,在就诊时进行葡萄糖静脉输液治疗过程中,小艺身体出现不良反应,伴有头晕、腰痛、手痛、呕吐等症状,小艺这才发现护士给她输的葡萄糖已过期一年多。
小艺认为胚胎发育8周为最重要的阶段,卫生院使用过期一年多的葡萄糖给她输液,对腹中胎儿会造成不良影响,要求卫生院赔偿3万元。
协调未果,双方发生纠纷,今年5月26日向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申请调解。昨日,经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主任赖水顺主持调解,卫生院同意就小艺的诊疗行为一事一次性支付23600元作为补偿,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结。
(海都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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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2014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