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晋江用“一封信”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
27.09.2016 15:0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法律宣传告知。告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提升用人单位对7月2日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认知水平。
二是逐家申报告知。结合摸底工作,对摸排出来的企业,由各镇(街道)安监办进行逐家告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法定制度,并指导用人单位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后的申报程序。
三是统筹推进告知。根据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进度安排,结合我市行业特点,告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统筹全市进度,告知自评程序。(晋江市安监局 陈秋红)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09.2016 15:02